关于“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调查分析报告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6:05 【字体:
 

  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我省的司法鉴定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鉴定队伍不断壮大,鉴定领域不断扩展,执业环境逐步得到完善,新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我省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离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更好更快推动我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9月25至10月15日,湖南省司法厅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问卷调查,现将具体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问卷共有10道题目。问题涉及调查参与者的职业、文化程度、对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的授权等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共有40人参与了本次问卷调查,其中,居民占45%,企业职工占25%,12.5%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62.5%的调查对象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曾申请过工伤事故的占42.5%,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的占20%,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占12.5%。85%的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设立需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授权。47.5%的人认为申请司法鉴定需要付费。90%的人认为费用可以申请减免。在影响司法鉴定结果的主要问题上,60%的人认为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是主要制约因素。80%的人认为改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严格实行司法鉴定结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的主要措施。

  二、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的反映,有如下几点建议:

  1.统一准入机制。所有类别的鉴定,都应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统一登记和执业监管,制定既适应诉讼和实际需要又符合湖南特色的司法鉴定职业分类规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准入条件和程序,使登记的机构起点高、资质优、能力强。作为司法鉴定机构的强制性准入条件之一,要认真落实认证认可制度,提高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能力。

  2.建立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建议在省级层面上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发展专项投入和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财政部门在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实验室建设、认证认可、能力验证、鉴定耗材、继续教育和培训、技术研发、技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收费管理、税收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向司法鉴定机构倾斜,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实施体系。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尽快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当事人因交不起鉴定费而无法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

  3.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要努力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设备水平。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鼓励我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用新产品、新设备开展鉴定工作。要努力提高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鉴定是一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公正,鉴定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

  4.建立完备的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全方位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组成的对司法鉴定执业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这对于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完善管理体系。可以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协调指导司法鉴定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健全省、市(州)、县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调查分析报告

654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