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和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需要,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分配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级财政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现将上述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制度办法
2015年度,湖南省司法厅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级财政补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等专项资金,是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因素法”分配的。
二、申报流程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资金申报流程:首先,由厅相关业务部门向各市州收集基础数据资料;根据各地户籍人口总数、财政状况、业务工作量等客观因素草拟专项资金补助方案,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再报送省财政厅;最后由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各市(州)、县(区)下达指标文。
三、分配方法及结果
各专项资金分配均按“公开、公正、透明;保贫困、保基层、保基本”的原则,采取“因素法”计算进行分配。法律援助案件补助主要根据案件数量,并适当照顾贫困地区的方法分配。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补助是按照对50个试点建设单位每个补助20万元方法进行分配。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是按照调解疑难及重大纠纷的性质、规模、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和案件数量的方法进行分配。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补助是按照长沙地区建设1个,补助50万元;长沙以外地区建设1个,补助80万元;省贫地区建设1个,补助100万元;国贫和连片特困地区建设1个,补助120万元;新建或购置现房方式的地区,在上述4类标准的基础上增补20万元的方式,对确定的50个建设单位分别给予补助。分配结果均由省财政厅行文下达,具体分配结果详见资金下达指标文(附各项资金下达指标文)。
四、绩效评价
1.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绩效评价。中央、省级财政对地方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不足的困难,为市、县特别是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5年全省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800件,较上年增长10%,主要涉及军人军属、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律师值班和补贴发放制度有效落实,2015年全省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4.8万余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4%,其中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51900余人次,窗口接待咨询96100余人次。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补助专款绩效评价。截至2015年底,全省50个市(州)、县(市区)试点单位中有40个单位如期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其余10个单位正在建设或筹建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有效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据统计,已建成的40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投入资金4455万元,建设总面积17243㎡,其中服务大厅面积6400㎡。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3. 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绩效评价。2015年度分配下达的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弥补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激发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热情,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率,全省化解矛盾纠纷42万余起,防止民转刑3445起、群体性械斗2317起、集体上访5864万起。为维护全省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4.社区矫正中心补助专款绩效评价。全省50个县(市区)全部按期完成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任务,并经省绩效办、省统计局验收合格。据统计,50个县(市区)县级财政同步投入配套资金6370万元。50个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共完成建筑面积2.7万余㎡,平均每个中心投入资金225.8万元,平均建筑面积达到540㎡,所有社区矫正中心均按要求配备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定位的电子监控系统,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服务的标准化心理咨询室等。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后,各地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刑罚执行平台、教育矫正平台、帮困扶助平台、整合社会力量平台”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发展,为维护湖南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5.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专款绩效评价。省财政对贫困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为贫困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根据各市(州)上报的工作数据统计,2015年全省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万余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10万余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6.3万余人次,组织社区服务9.4万余人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辅导2.2万余人次,帮助227名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低保,为4147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责任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2000余人次。16个试点县(市区),共计购买劳务派遣制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13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0余项。有效地增强了工作力量,确保了监管安全,提升了矫正质量。
湖南省司法厅
2016年9月13日
附件;分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