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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湖南省司法厅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5:34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湖南省司法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下辖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湖南省戒毒管理局、湖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湘警职院”)。预算机构包括厅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湘警职院(省监狱管理局和省戒毒管理局均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均单独公开,不在此公开)。

省司法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五)指导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省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国务院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省监狱管理局。
  (九)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省戒毒管理局。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主办主管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十二)负责全省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省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省司法厅内设处室21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内设机构分别是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装备财务保障处、政治部(组织干部处、人事警务处、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所属行政单位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均单独一级预算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司法厅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司法厅本级以及湘警职院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附后)

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2表 收入决算表

03表 支出决算表

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29820.21万元,2018年总收入27118.84万元(包括原司法厅和原法制办,以下同比数据均包括原司法厅和原法制办),2019年比2018年增加9.96%。

2019年总支出22092.29万元,2018年总支出21392.8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3.27%。

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厅本级新增信息网络建设、湘警职院教育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97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35.75万元,占88.36%;事业收入3141.28万元,占11.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0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1.41万元,占61.97%;项目支出8400.88万元,占3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6678.9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4321.94万元增加9.6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8951.0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8595.99万元增加1.9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厅本级新增信息网络建设、湘警职院教育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5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8%,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8595.99万元相比增加355.02万元,增长1.91%,主要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厅本级新增信息网络建设、湘警职院教育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5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6.75万元,占6.21%;公共安全支出9640.47万元,占50.87%;教育(类)支出5729.3万元,占30.23%;科学技术支出3.8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92 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451.6万元,占2.38%;节能环保支出1.97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714.5万元,占3.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9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95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建设为省发改委拨款的警察警务技能训练楼,建设跨年度,将于2020年竣工,属上年度结转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双一流建设专项246万元,追加基建补短板598万元,追加学生资助其他教育拨款196.4万元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59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年中追加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年中追加资金。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保障了部分该项目的支出,以及四季度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和信访案件情况在20201月才能统计出,相关补贴将在2020年形成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年中追加资金。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

年初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9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9%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保障了部分该项目的支出,以及部分项目尚未完结或按照合同将在2019年形成支付。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鉴定(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完结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9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属于跨年度建设项目,2019年尚处于招标、评审阶段,资金将在2020年支付。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479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

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教育经费追加拨款。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教育经费追加课题专项拨款。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教育经费追加课题专项拨款。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6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财政教育经费追加学院就业创业补助经费拨款。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上年能源节约利用结余资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2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4.5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2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2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9万元,完成预算的35.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预算的29.03%,与上年43.89万元相比减少25.02万元,减少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司法部、省外事办未安排相应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预算的6.91%,与上年15.94万元相比减少7.02万元,减少44.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取得成效。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0.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取得成效。与上年148.32万元相比减少45.52万元,减少30.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车购置经费支出,2018年度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更新换代了一辆小型载客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2万元,占6.8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87万元,占14.45%,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8万元,占78.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4人次,均为司法部组织全国各省司法厅到国外交流学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0个、来宾882人次,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以招待基层单位汇报居多,部分接待司法部调研指导。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主要是公车检测、过路费、油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2019年,省司法厅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程序,实时跟进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对照年度绩效指标督促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有效提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7.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73万元减少245.79万元,降低15.63%。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行政成本大大降低,建设节约型机关取得了成效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2.13万元,预算数为118.5万元,人数为2873人,全部为三类会议,例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政工例会、全国司法警院警察专业课程标准研讨会等开支培训费321.78万元,预算数为287.9万元,人数为4549人,全部为业务培训,例如全省普法骨干培训班、全省立法工作培训、辅导员素质提升培训等;晚会开支5万元,预算数5万元,人数为550人,为湘警职院举办2020年元旦晚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有车辆2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实物保障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2019年度湖南省司法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后)


2019年度湖南省司法厅决算公开表格

2019年度湖南省司法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湖南省司法厅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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