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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工作要点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3月22日 00:00 【字体:
  

  2017年政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的建设为统揽,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牢牢把握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突出“聚魂”和“提能”两个重点目标,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地见效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全系统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思想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导。坚决执行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政委、政治部(处)主任、教导员等13类主体的责任,不断增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准则》《条例》学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长效机制。

  2、培育司法行政职业精神。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等方式,结合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弘扬湖南司法行政精神和厅训,协助“两局”、警院和各业务处室凝练和宣传各行业职业精神。开展职业尊荣教育,建立健全入警授衔宣誓、立功受奖仪式制度。建立先进典型储备库,加强典型选树培育,统筹系统内外宣传资源,对在专项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讲好司法行政感人故事,增强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3、推进系统文化建设。召开全系统文化建设推进会,推广系统文化建设成果,整理编辑司法行政文化建设集。出台湖南司法行政标识设置规范地方标准,推进系统各行业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为民便民、公平公正、规范规矩的良好形象。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第四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承办第二十七届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

  二、坚持正确导向,促推干部选任工作从严从实

  4、规范培养选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任程序,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进一步补齐配强监所领导班子,改善省戒毒局、湘警职院和省属监所班子及中层干部结构。研究探索在选任各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措施。建立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综合运用各方面成果和信息化手段,提高识人分辨率和透视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部任免和使用意见。优化年轻干部培养成长路径,着力将一批成熟的好干部充实到近期可提拔处级后备干部队伍,掌握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中期培养对象、战略培养对象。继续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补充到厅局机关工作。加大上挂、下派的挂职跟班学习力度,形成多岗锻炼培养干部常态机制。加大市州司法局干部协管力度。协助做好省管干部的选任及考核评议等工作。

  5、严格管理监督。抓好干部及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对调整后的省属监所班子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了解,对履职不佳、群众反映较大的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加大对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力度,注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运用,强化提醒、函询、诫勉,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政治督察结合对厅管领导班子的调研、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一并进行,督察结果与班子考核、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厅督办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厅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严格审批因公、因私出国(境)。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有关工作。完成干部决策系统信息录入,年内基本完成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建设扶贫、援藏援疆等工作。

  三,坚持固本强基,狠抓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

  6、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监所企业警察兼职工作,协调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监所企业警察兼职制度实施意见。抓好厅机关处室定岗定责,完善《省司法厅机关处室基本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厘清处室职能,明晰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协调省编办通报情况、督办问题,争取出台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跟进调编、分编、加挂等事项。

  7、严把队伍“入口”关。做好新警考录工作,紧紧围绕“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民警总数70%以上”目标,完善特殊职位招录政策,合理设置招录职位(岗位)条件,改善民警队伍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结构,加大法律、监所管理、戒毒康复、教育、心理、信息工程、医学类等核心专业人才招录力度,满足基层人才需求。认真落实《湖南省司法厅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优化干部调配机制,实施人员流动调配台账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资格认定、条件要求、调配流向等考察标准,严格核准流动调配人员“三龄两历”。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探索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制定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训大纲。举行全系统岗位技能大赛。办好警察警衔、处级干部研修等主体班,统筹做好干部调训、干部选学和网络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模块化建设,推进教学方式实战化,调整优化师资库结构,探索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和我省司法行政干部网络培训学院。

  9、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推进警务模式改革,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改进干警值班备勤模式,推进警力下沉监管一线,努力实现一线警力达到警察总数75%以上。加速推进队伍建设工作信息化。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科学设定指标,改进评估方法,压实考核责任,规范结果运用,促进奖惩兑现,实现单位绩效评估层层有责,人人担当。推进警务督察常态化、正规化,重点聚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报管理、反恐防暴、罪犯危评、违禁物品管控等工作,严厉整治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回头看”工作机制,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提高督察实效。进一步规范警衔评授,认真落实评授公示制度,将纪检部门廉政审查意见作为评授前置条件,规范警衔评授材料呈报审批,提高警衔评授质量。

  10、加强队伍职业保障。探索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职务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保障干警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光荣退休、颁发荣誉证章制度。健全干警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服务干警职工的心理咨询师资库,探索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定期为基层民警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危机干预。继续落实“惠警十条”,做好中央和省里各项惠警政策的对接和落实工作。加大民警基金会筹资力度,做好因公致残、因公牺牲、患有重大疾病、特困警察家庭等重点对象的抚恤补助工作。继续为司法行政干部、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加大宣传力度。

  四、坚持从严管理,着力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

  11、提觉悟。带头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政工干部开展回头看,自我查摆、剖析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对标准、找差距、抓整改。带头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带头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结合《准则》和《条例》大力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

  12、严规矩。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导向,不断改进干部选任工作举措,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完善落实政工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健全内部定期谈心谈话、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政治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出政工系统。坚持厅局院政治部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理顺上下级关系、明晰权利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办事公开、限期办结等制度,做好厅局院政治工作各项业务机制对接,建立“两局一院”政治部定期向厅政治部报告工作制度,对厅管干部、厅管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政策文件、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网络舆情等六大类事项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请示报告。

  13、强素能。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培训、任职培训、入部教育等方式,切实开展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分期分批组织全系统新任政工干部轮训,不断提高政工干部把握方向的能力、分析大局大势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把握规律的能力和执行能力。强化实践锻炼,搞好结对传帮带,有计划选派政工干部参加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在完成全局性重点工作、脱贫攻坚、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干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教育广大政工干部弘扬“安专迷”精神和工匠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真正成为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

(来源: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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