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奋进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根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党组工作部署,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调解、司法所建设、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努力实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性原则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培训的核心内容,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信笃行上下功夫。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将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进一步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丰富党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支部“五化”提质升级。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
二、深化调解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4.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召开第四次七省边界矛盾联防联调协作会议,巩固深化“环湘6+1”协作机制,打造全领域、全时空的平安边界。
5.健全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统筹各类解纷资源,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湖南省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立法调研。
6.服务重点工作。主动对接自贸区、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岳麓山大学城、马栏山文创园等重点平台和园区,指导建设园区调解工作平台,做强产权纠纷化解和维权援助。
7.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支持、配合指导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法治资源优势,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公共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8.强化调解基层工作。继续深入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优化平安建设考评指标,充分发挥村(社区)调解组织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规范司法所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9.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0.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聚焦司法所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出台实施《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将司法所建设及其运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绩效考核、法治政府督查的内容,巩固全面依法治省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统筹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等各类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研究探索在司法所设置司法协理员岗位,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落实分级分类培训制度,从202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素质。
12.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协助乡村法治活动,加强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特殊人员管控、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打造法治乡村示范区。
四、加强“两员”管理,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司法活动
13.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4.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修订湖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水平,完善人民监督员抽选、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五、强化综合保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15.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手段,大力宣传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成效,讲好基层法治故事,树立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良好形象。
16.办好办实为民实事。立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司法所建设,推动建立并实施省、市、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司法所制度,创造性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17.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大力落实应用湖南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智能移动调解APP,加强和规范系统基础数据和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电子证照发放等工作,特别是要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调解员、辅警等作用,实现调解案件“应录尽录”。
湖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