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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5:34 【字体: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调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努力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

一、始终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

1.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促进法治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狠抓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舆情应对引导,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和抵制“西化”错误观点,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3.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化“机关党建提质三年行动”,推进“创新创优”创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周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组织生活,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四下基层”,深化巩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政法系统“解放思想大抓落实年”活动。

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扎实做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打造“清廉单元”。以严正姿态接受省委巡视和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聚焦问题、立行整改。

6.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精文简会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保障,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抓基层基础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7.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8.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认真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工作,按照“分类施策”“分级定责”“分年度定任务”的要求,推进“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将全省中心所、重点所全面建成模范所、规范所,圆满完成三年行动工作目标。

9.开展全省示范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建设77个全省示范性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完成厅领导联点司法所创建模范司法所任务,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0.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组织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机关编制下沉、选派新入职干警和律师到司法所挂职锻炼等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11.完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健全调解衔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发挥调解在信访工作法治化中的作用。

12.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问题隐患,积极参与金融化债、非法集资、房地产等领域和新业态就业领域纠纷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13.推动全省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全省规范化调解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推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商事、涉外等行专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市县两级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

14.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能力素质,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培育商事、律师调解员队伍。

15.规范调解数据统计。落实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的法定职责,充分利用司法部统计平台、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等应录尽录、应报尽报,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全面提升调解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6.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工作。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推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

17.推动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依法依章程推动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加强协会建设。

四、规范“两员”管理,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司法活动

18.推进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作,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具体措施,指导督促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19.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等有关规定,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贡献湖南智慧。

五、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创新发展

20.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继续举办全省司法所长培训班,实现全省司法所长三年轮训全覆盖目标。常态化分级分类开展调解员培训,省厅举办全省调解员示范培训班。

21.加强宣传表彰工作。完成新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开展全省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宣传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先进典型与工作成效,讲好基层法治故事,树立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良好形象。

22.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调解”建设,持续抓好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推广试用“湘调和”微信小程序,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法治服务。

湖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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