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司法部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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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司法部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在山东济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有关批示要求,研究讨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维杰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张维杰介绍了湖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湖南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实施情况。湖南历来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次出台了《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整体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理念,在全国率先开展以“三统一”“有效期”制度为核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以来,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审核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249件,审核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086件,完成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4393件,办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合法性审查案件136件,对我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重要实践和探索,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了“湖南样本”。

  张维杰表示,接下来,湖南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意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水平。

  

(规范性文件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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