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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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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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整改工作

  7月2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的工作方案》,正式向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发出《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将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举报线索一并移交给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整改。

  今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部署和《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抽调6个省直部门组成的3个督察组,分别对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实地督察。督察发现目前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普遍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以罚代刑”现象,未严格依法执行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对责任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总体上未落实到位;三是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力度偏小;四是法院刑事案件判决普遍存在量刑轻缓化现象;五是“两法衔接”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六是办案案卷管理不规范;七是执法信息化程度不够;八是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等。清单还列出了被督察单位存在的一些其它方面的具体问题。

  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于8月15日前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地进行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对于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力的,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予以通报并开展“回头看”。

  

  

  (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督察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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