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重要专业性法规应当进行专家论证的有关规定,12月5日,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组织召开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有关专家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参加会议。
此次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刚志、湖南省广告协会会长曾小明、湖南省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邵余良以及省林业局黄锡良、省农业农村厅聂建刚等7名专家参加。针对《办法》(修订草案),7名专家结合各自深厚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立法必要性、可操作性以及条款表述等方面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展开充分论证,提出了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议。
(厅立法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