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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劳教(戒毒)所长沙籍矫治对象将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10日 00:00 【字体:
  

  近日,长桥劳教(戒毒)所的矫治对象在民警手中领取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从即日起,该所作为首批参保的长沙籍矫治对象,将同普通医疗保险参保市民一样享受长沙市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待遇。

  据市司法局副局长、长桥劳教(戒毒)所所长佘再泉介绍,今年以来,该所根据上级提出的“服务性执法”要求,把服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针对矫治对象特别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于吸毒身体抵抗力下降,而且多患有疾病的情况,以执法的视角和人文关怀的理念,不断规范矫治对象生活卫生工作,探索矫治对象医疗工作社会化。经与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医保中心多方沟通协调,将在所的长沙籍矫治对象纳入了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矫治对象每人每年参保费用240元,由市财政补助200元,余下40元由长桥劳教(强戒)所承担;矫治对象因病住院治疗时,其治疗费用可报销70%,最高可报销6万元。将矫治对象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一人性化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尊重,标志着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权从机制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将更好地促进他们自觉接受教育矫治,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后心怀感恩,重新做人。

长桥劳教(戒毒)所长沙籍矫治对象将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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