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司法行政服务 努力助推绿色崛起
——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思考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安化致力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势而为,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
一、以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我县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及人民调解登记、记录、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和人民调解专家信息库。
2.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跟进村委换届后村级调解队伍的调整充实培训工作,加大建立企业和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分流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三调联动”机制以及经费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
3.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方面纠纷的调处工作,着力化解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矛盾纠纷。
二、以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为平台,努力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1.健全组织网络,做好交接工作。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网络,组建好两支工作队伍,一支是由司法行政干部和司法警察等国家公职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另一支是由社区干部和在社区内工作(居住)的热心人包括社会团体人员、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矫正对象的近亲属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格按照交接流程,在确保衔接紧密、平稳有序、人档对号的前提下,做好矫正对象法律文书材料的交接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社区矫正工作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宣传各地在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宣传通过社区矫正改邪归正、勤劳致富的典型实例,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和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3.强化基础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按照增加编制、扩充力量、加大投入、加强硬件、提高素质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确保社区矫正的专业队伍能发挥专业水平。争取将社区矫正工作必需的经费纳入各级的财政预算。根据适应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工作中出现法律适用方面的差错。
三、以启动“六五”普法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1、创新工作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策划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突出主题,整合资源,形成声势,创立品牌,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彰显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2、创新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切合实际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格局。
3、创新工作方法。在执法办案中,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具体案例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引导其理性平和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突出明法释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法制书画图片摄影展览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群众参与,让群众看得懂、记得清、用得上,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参与性更强、效果更好。
四、以优质高效规范为目标,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我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劳务输出大县,同时又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受援人口基数大。近年来,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度关注下,加大宣传,规范运作,改进服务,每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50件左右,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千余人次。下一步我们将在宣传造势、扩大办案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大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的阳光雨露惠泽更多的困难人群。
2、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改制等涉法涉诉问题和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努力探索在法庭外和非诉讼活动中促使当事人和解的方法,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3、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公证预防与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公证证明在司法审判和强制执法中的法律效力,减轻当事人诉累。
4、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执业程序的规定,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引导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业结构调整、土地征用承包、劳动力转移、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安化县司法局局长 陈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