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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以“四抓”有效推进法治创建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5月02日 00:00 【字体:
  

桃江县以“四抓”有效推进法治创建

  

  近年来,桃江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法治导向,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桃江”创建活动,为推动桃江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抓认识,全面规划。2011年是创建“法治桃江”工作的启动年,该县召开了全县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桃江”建设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了全县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县掀起了法治建设的新高潮。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牵头的“法治桃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法治桃江”工作规划》,对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法治桃江”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各部门各单位把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确保了“法治桃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学法,重点推进。制定了《桃江县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要求各级中心组制定专门的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责任人,建立集体学习签到簿、学法笔记专用簿和记录簿,规定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课时,确保各级中心组法律学习落到实处,不走过场。通过中心组带头学法,基本实现全县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学法、遇到问题时想法、解决问题时依法,依法行政成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的准绳。不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学习理解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同时,结合开展“桃江讲坛”,积极邀请专家教授给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作法律专题讲座,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力开展法制骨干培训,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法制骨干培训班,县依治办每年定期举办三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分别对乡镇、县直部门的普法骨干和中小学法制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年培训的普法骨干达600余人次。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县依治办联合对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将考试结果载入个人档案。去年,对全县1万多名党政干部、公职人员统一组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9%。

  三、抓宣传,夯实基础。各地各部门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基础,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重点,特别是与改革发展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的“法律七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大街小巷和各行各业。近年来,全县培训农村法制骨干1000余人次,举办农民法律学习班、法制讲座800多场次,近8万人次参加学习,免费发放农村法制宣传资料21万余册(份),为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法制宣传“预警教育”机制:组织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兴建前和建设过程中,对项目业主、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打好“法律预防针”;对有损经济发展环境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应对,做到第一时间开展法制宣传、第一时间介入纠纷调处、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全县各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建立了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编印并免费下发了8万余册《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广大青少年搭建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平台。

  四、抓创建,讲求实效。通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一系列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了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创建,实现了以“创”为主到“创”、“治”并举的转变。全县5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强化错案追究和赔偿,认真组织执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桃江县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及考核细则》,全面推行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依法示范村创建工作。目前,全县85%以上的村(居)委基本实现了村民自治。灰山港镇万功塘村、桃花江镇桃花江社区等6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划定创建活动对象,及时加强监督和指导,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民主法治示范村株木潭村民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实现本村村民刑事犯罪和非法无理上访零发案。2011年,又有凤凰山派出所等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法制化建设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据桃江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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