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3年4月23日,醴陵市南桥镇裕民村村民廖某(系刑释解教人员,2008年因非法生产罪被判刑,2013年3月刑满释放)纠集自家兄弟数十人在金鹏花炮厂阻工闹事。理由是金鹏花炮厂在基建过程中错砍廖某三棵油茶树,廖某按照鸡可生蛋、蛋又生鸡的原理,要求企业按每棵油茶树1.5万元的价格进行赔偿。廖某放言要邀廖氏家族其他成员来现场“帮助”解决问题,甚至威胁引爆整个花炮厂。如果事态没有得到及时控制,极有可能升级为重大的刑事案件。
调解过程:调解人员通过仔细分析,没有急于将双方叫到谈判桌“针锋相对”,而是先耐心细致地倾听廖某的意见和要求,稳定情绪,取得信任,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人员当得知廖某没有收入来源,家庭困难的事实后,积极与金鹏花炮厂协调,动员企业从安置帮教刑释人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主动让步。最后,花炮厂同意赔偿廖某1000元,并将制炮筒业务承包给廖某,双方握手言和,从根本上解决了廖某“无事可能生非”的问题。
经验和启示:一是要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让当事人相信你是公正的、善意的,先经过感情上的交流,引起其心理上的震撼,再大胆地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做到情理相通。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从社会责任和人性善良的角度出发,劝说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在最大限度内作出让步。三是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在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等方面,要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据醴陵市南桥镇司法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