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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06月06日 00:00 【字体: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医疗纠纷则是人民调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一直备受关注和重视。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做了大量工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拥有专职人民调解员7人。2013年以来,共调解医疗纠纷51,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机制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该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切实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要依法及时化解医疗纠纷,帮助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要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调解质量,坚持以医患双方满意为标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协议的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要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要依法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和卫生部门牵头,全县各级相关组织参与的健全组织网络。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选聘好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具有医学、法学等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员为调解员,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要解决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工资、办案经费、工作场所等问题,创造工作条件,保持队伍稳定。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三要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信息收集、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督促回访等工作制度,使调解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建立完善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工作协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研判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推进法制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总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及时将成熟的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四要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创新是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善于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善于运用专业知识、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协商和解、与卫生计生部门信访处理、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与保险公司理赔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来源:麻阳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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