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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出台文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0:00 【字体: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日,长沙市以两办名义转发长沙市司法局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5]26号),对构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全面部署。长沙市司法局认真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一、提升“硬实力”,打造一体化服务中心。长沙市将9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明确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是全市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长沙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网络平台建设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上级大力支持。3月12日,省厅对该市试点县(市区)进行调研指导,要求按计划建成统一形象标识和功能的便民、利民实体平台,同时省厅出台意见支持该市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展。三是各级严抓落实。该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2015年司法行政“一号工程”来抓。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其列为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群策群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四是强化典型引领。浏阳市司法局先行先试,在有限的办公用房中调剂出约600平方米用于中心建设,设置八大服务窗口、六大功能平台,具体承担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公证服务职能,率先高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雨花区在一楼临街建成240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望城区、岳麓区的中心建设目前已竣工,天心、芙蓉、开福等单位也根据各单位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二、优化“软环境”,完善系统化体制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司法行政各部门统筹推进。该市司法局立足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系统化建设。一是改革城区公证体制。2014年12月19日,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长沙市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城区分属省、市、区三个层级管理的7家公证机构撤并重组到市级层面的3家公证机构,即保留长沙公证处,新设星城公证处、麓山公证处。改革后的三家公证机构脱离行政属性,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开始全面实施以全员绩效考核和公证质量监督为核心的现代公证管理制度。目前,各公证处机构、机制及各项管理全部到位,工作运转成效明显。二是完善法治宣传体系。在全市探索施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法治创建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考评体系。着眼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由课堂内延伸至课堂外,通过法治教育展览、体验少年法庭和参观监狱(戒毒所)等形式,着力整合法治教育宣传、法治体验实践和矫治教育三大功能,全力打造“法治青少年宫”,建立省、市示范性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三是优化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主体,信访、仲裁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热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推进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浏阳市、望城区推进邻省、邻区域边界联防联调工作,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落地,推广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范围。四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方案,确立购买主体及承接主体的资质标准,建立工作程序,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大幅增强。制定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长沙县、岳麓区、雨花区为试点单位。出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值班律师工作守则(试行)》,实行值班律师制度。配合信访部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工作机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三、务求“新成效”,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就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该市司法局始终从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出发,及时把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类提供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法治宣传方面,开展“一学三讲”、“法律六进”活动和“十百千”工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在法治社区设立法治文化标识、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二是人民调解方面,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消费、医疗、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每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万余件,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近3000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三是律师服务方面,深化“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入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办理援助案件。组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志愿服务团,主动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四是公证服务方面,严格公证员绩效考核和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发挥公证诚信建设主力军作用,为市民提供周到细致服务,年平均办理公证业务5万余件。五是法律援助方面,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绝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指示精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近三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00余起,提供法律援助事项近6.5万起。六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方面,年均接听群众法律咨询电话3万余个,开展法律服务“互联网+”的建设和实践,搭建以“12348”法律服务和信息指挥中心为基础,依托电话、网络、新媒体等载体,打造融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应用、内部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长沙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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