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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三心”助农民工讨薪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2月05日 00:00 【字体: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摸索案前、案中、案后“三心”工作法,着力提高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质效。2015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6起,涉案农民工192人次,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贴心”引导。一是升级法律援助接待平台。2015年6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紧临万家丽路旁的区政府西门,通过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实现法律援助阵线前移。7月,辖区某冶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解约、补偿不到位,100多名农民工多批次来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依托新窗口,安排律师团队集中接访,第一时间答疑解惑,一次性告知来访群众备齐申请资料,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指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通过法院判决,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转变坐等上门援助思路。从过去的“等进来”转变为“走出去”服务,主动询问该案是否另有权益受损的劳动者,主动将其他潜在受援人纳入法律援助程序,将法律援助程序提前的做法,既能缓解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又能主导案件进程,缩短仲裁、诉讼时间,最大限度维护了集体维权受援人权益,使案件得到顺利解决。三是推行预约服务工作模式。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受援人数众多、批量受理的特点,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受援人电话、网络预约服务,提前整理空白案卷、提前为其拟写案件概况、提前组建律师维权团队,通过把工作做在前面,服务做在前面的方式,实现申请快捷化、审批简便化、服务零距离。

  二、“尽心”办案。一是整合律师资源。抽调专业强、素质高、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承办集体讨薪案件。2016年初,法院审结了向某等9人向某西餐厅索要工资一案,承办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多方奔走,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迅速确定被告主体资格,理顺法律关系,计算确定工资数额,为立案、庭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凝聚队伍合力。建立工作QQ群、讨论组,有计划地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交流。针对疑难案件,专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办案思路,找出办案的难点和突破点,尽可能降低集体讨薪维权成本,追求最佳办案效果。此外,引入法学专家、在校学生、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热心法律援助的志愿者,借助不同力量保护欠薪劳动者权利,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因集体讨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中心与劳动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并且加强了与公安、法院、信访的协作,联动劳动仲裁、法院及时立案、优先处理,加快案件办结速度,快速地将涉及困难群众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初,同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包工头刘某某携款失联,同升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即联合街道劳动保障站组织建设公司、刘某某合伙人以及民工代表进行调解,最终如愿以偿地帮助15名农民工拿到了应属于他们的27万元血汗钱。

  三、“暖心”服务。一是联动处置与法治宣传相融合。整合资源,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形成衔接联动。一方面以案说法,加强宣传,促使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要关注员工利益,同时也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引导集体案件诉前调解、诉调结合,按照易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016年1月25日,樊某等3名农民工在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向该区法援中心求助,考虑到春节将近,帮樊某等讨回“血汗钱”刻不容缓,承办律师立即组织建设公司、承揽方和受援人进行调解,最终建设公司同意年前支付一部分工资并执行到位,目前,樊某等已在寒冷的冬日踏上了温暖的回乡之路。二是质量监管与依法引导相结合。规范集体维权援助事项办理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启动跟踪巡案机制,并选派专人负责实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与此同时,引导广大劳动者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在用工前签订书面合同或留存好工资条、出入证、出勤记录等,提倡理性维权,将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三是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相衔接。对部分已结案的受援人,即时提供代书服务,帮助其申请强制执行,即民事代理与执行帮助衔接机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受援人,雨花区司法局提供救助款,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对情绪激动的受援人,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资质的工作人员对其负面情绪进行心理疏导,建立法律援助和心理救助衔接机制。

  (雨花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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