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公证法》实施10周年,近日,长沙县司法局公证处在星沙文化广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法》是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等制定的法律,2006年3月正式开始实施。
“不少市民对公证的流程不太了解,而《公证法》就更加鲜为人知了,所以需要做相关宣传。”长沙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宣传活动当天,市民咨询最多的问题就是公证的办理流程,工作人员都会耐心作答:“公证首先要当事人向辖区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最后送达公证书。”
申请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户口薄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要公正的文书以及与公证事项的相关证明。
“并不是所有事项都可以公证,根据规定有一些事项公证处可以拒绝受理。”工作人员介绍,如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厉害关系、申请公证的事项在公证处业务范围之外等情况,可作不予受理的决定。
在活动现场,有来自长沙县的8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参与此次《公证法》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来源:星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