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津市市司法局不断强化监督管控机制和矫正教育机制,在十个环节着力,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有效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着力抓好衔接认领环节
一是做好入矫报到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详细登记,签订手机定位协议书、社区服刑人员告知书和保证书,并建立档案。司法所落实登记、教育等措施,并通过回执的方式实现和矫正股的无缝衔接,达到接矫手续完备;二是做好交接认领工作。由法院派员将社区服刑人员押送至矫正局,经矫正股、司法所工作人员验明交接对象身份后,面对面交接人员和相关法律文书。交接完成后,由司法所长领回,及时成立矫正小组,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落实矫正措施,防止衔接管控出现“盲区”;三是做好清查比对工作。及时与公安、检察部门进行清查比对,按月通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及时落实出境管控,突发情况随时通报。
二、着力抓好审前调查环节
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向源头的延伸,它为以后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对于每一例委托调查评估,均由矫正股和司法所联合成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小组,共同到调查评估对象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开展全面调查评估,做到调查到户、走访到人,小组集体评议,报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严格把握调查评估的真实性和严肃性。2016年,共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案件60例,其中,作出慎用社区矫正11例,不适用社区矫正评估意见3例,仅有一例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未被人民法院采用。
三、着力抓好入矫宣告环节
为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明身份、定规矩、强管理,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程序。每月中旬,集中举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邀请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镇(街道)综治办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主要由工作人员宣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工作纪律,告知注意事项,告知违规后果,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规矩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执法的权威性。
四、着力抓好教育矫治环节
实行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和特色教育相结合、经常教育和及时教育相结合。一是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以庭审旁听、集中训诫、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社区服务、社区矫正知识考试、社区服刑人员现身讲述等多种形式,进行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三是针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状态、家庭境遇、心理障碍等情况,实行个性化的教育辅导,提高教育矫治成效。假释对象黄某,现年70岁,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9月1日被裁定假释。由于其服刑前系退休教师,社会威望较高,假释回家后,心理落差较大,一直都觉得抬不起头做人,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谈心沟通,不仅树立了重新生活勇气,还多次在司法所集中教育活动中现身讲述,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着力抓好监督管控环节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根据改造表现、犯罪类型、社会危险性、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结合刑期执行情况、奖惩情况,实施区别对待,严格分类管理。一是针对津市目前在册的87名社区服刑人员,除监管期限在一年以下的32名对象及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1名对象外,其余均采取手机定位的管控举措,严查越界、人机分离、关机等情形,做到实时动态监管,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对重点监管人员要求随叫随到,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充分利用指纹打卡系统,严格审批请销假,力争每月指纹打卡率达100%;三是日常工作中,对涉毒、暴力、暂予监外执行等严管类对象,每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同村居委会共同走访、谈话,其他人员实行矫正股电话抽查、司法所抽查走访。2016年,共走访严管人员73人次,警告2人次,扣分处罚6人次。
六、着力抓好考核奖惩环节
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相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定期考核,做到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公开,使矫正对象随时了解自己的计分考核情况,有效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开展了以社区矫正计分考核和奖惩规定为主的教育学习,让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熟悉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二是让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人手一册,即《常德市社区矫正对象手册》,详细记载并公布其每月的考勤计分情况,使其对照自身情况,积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2017年元至3月,对1名对象给予表扬奖励,对2名不认真遵守矫正规定的对象给予警告处分。
七、着力抓好隐患排处环节
实行定期排查和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各司法所每月组织1次社区服刑人员排查活动,每月分析1次本辖区内的矫正工作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及时书面上报矫正局。矫正局综合各司法所情况后,形成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局党组,党组每月研究一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每两月召开一次监管安全分析会,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2017年1月,城北司法所在排查走访过程中发现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陈某未在家,且手机无法接通。该所负责人余学舫立马将情况通报矫正股,矫正股迅速采取措施,通过请社区、公安局法制办协查,最终在正在网吧上网的陈某找到。原来,陈某因涉及债务纠纷怕家人责怪不敢回家。事后,因陈某违反外出管理规定,司法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其警告处罚一次。
八、着力抓好帮扶促矫环节
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社会保险、困难救助、低保办理、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解决各类后顾之忧,增强矫正改造信心,巩固矫正成果。假释对象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6年6月22日被裁定假释。在调查评估时了解到他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常年患病,家中无住房,靠亲戚接济度日,家庭十分困难。矫正股将其列为困难帮扶对象,积极衔接民政部门,按相关政策帮助其母亲解决了低保,并鉴于杨某有烹饪技术,将其推荐到津市一家餐馆务工。杨某目前积极改造,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此事经津市电视台以《规范管理服务搭起走上新生的桥梁》为名进行了专题报道。2016年期间,累计为23名解矫人员领取了临时生活救济,为12名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分别落实了500元春节慰问资金。
九、着力抓好监督检查环节
一是由矫正局按季度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评。对各所的档案台帐、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并有针对性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考评结果及时公示并与司法所年度工作经费挂钩;二是与检察院每年开展两次联合执法督查。6月、10月中旬,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对全市7个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通过现场电话抽查、限时报到的形式,查验社区服刑人员到位情况和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情况,并对开展调查评估、外出请假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事项办理是否依法依规进行重点督查;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所逐人签订监管安全责任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按相关规定处理追究责任。
十、着力抓好教育培训环节
一是对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电子课件,对矫正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手机定位管理等内容进行细致、全面的培训。2016年,共组织业务培训2次,参加培训100余人。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正风肃纪、规范执法”专题教育,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职业风险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演示、会议交流、讨论学习等方式,互相交流经验,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矫治水平。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