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法治工作领导,狠抓“三个到位”, 强力推进普治工作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真抓实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治工作机制。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并将依法治县办列为常设机构。同时建立了县普法讲师团。在各乡(镇)、村(居)和县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村(居)民小组设普法员,构建了县、乡、村、组四级普治工作网络。
二是强化部署推动到位。每年年初,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普治工作,并将普治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目标责任到位。一方面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绩效、综治工作目标管理,明确规定:凡是普治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从而使法治工作的“软任务” 变成“硬指标”。另一方面坚持把普治工作纳入公职人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三挂钩” 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与晋职相挂钩、与经济待遇相挂钩,年度普法考试不及格者,当年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再一方面全县各单位每年与县依法治县办签订《依法治县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绩效办、县督查室、县依法治县办等单位组成考评小组,同绩效、综治等工作一同考评。普治工作既纳入绩效、综治工作内容,又单项评先评优,全县每年评选出普治工作先进单位50个和先进个人40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
(来源:邵阳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