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服务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汨罗市司法局积极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在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开招聘模式,组织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特殊人群规范管理。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更加强调社会的参与。从今年年初开始,汨罗市司法局为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并积极向汨罗市政法委和市人民政府汇报,得到了杨峰书记和刘四清副市长的大力支持,在第三次市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了司法行政工作,并同意拨付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服务(其中社区矫正工作7项服务,人民调解1项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在汨罗是首开先河,没有任何经验,为了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汨罗市司法局选定了岳阳市注册最早,唯一获评民政部门4A级社会组织的岳阳市春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购买服务承载主体,他们有资质、有心理咨询师、有教官、有社工,能做好这项工作。4月初,汨罗市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分管人员和春雷社会工作中心人员一起奔赴衡阳市雁峰区司法局考察学习,听取了经验介绍,参观了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回来后多次开会商讨,制定出了详细的购买方案和实行办法。4月26日在春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了汨罗市社区矫正工作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目前,此项活动正在全市15个乡镇全面铺开,已组织全市近30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第一轮行为规范训练,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15堂次,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档案。
二是通过对外选聘,充实基层人民调解队伍。针对目前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汨罗市司法局积极向市政法委和市政府领导汇报解决基层调解队伍力量薄弱的办法,得到了认可。汨罗市第三次市长办公会议要求增加人民调解力量,增强人民调解实效,同意从每个乡镇的干部、大学生村官中聘请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人民调解力量。所聘人员由乡镇负责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由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补助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由司法局全权负责所聘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考核,与乡镇其他工作脱钩,专职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结合村(社区)换届工作,明确了一名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员,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统一佩戴徽章和胸牌,换届结束后汨罗市司法局将集中举办培训班,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发挥作用。
(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