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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00:00 【字体:
  

  “我自愿认罪认罚,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不再犯罪。”在法律援助律师赵欣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亲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自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望城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职能作用,提供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法律援助70余件,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度先行。建章立制,将法律援助参与形式、内容、流程等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指派制度化。通过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协调,确立了认罪认罚案件参与以法律援助为主、法律帮助为辅的“望城模式”,即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以通知辩护的形式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决拒绝或者另外聘请辩护律师的,根据其需求给予法律帮助。二是援助规范化。建立专业律师库,轮流指派援助律师,提升工作效率;明确专人专案,保证法律援助从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的顺延、承办律师的同一和案件办理时间的充足性;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办理要求规范阅卷、会见、法律意见书、辩护词、出庭等各个流程,在体现认罪认罚从简、从快的同时,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人才为本。精心遴选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具备一定年限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库,同时注重提高律师专业素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承办的专业水平;加强律师案件办理全程监控,运用“如法网”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平台反馈办案全过程,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跟踪,不定期参与庭审旁听,加强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经费到位。积极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等多方汇报,请求支持试点工作,解决工作经费问题。经批准,区财政每年拨付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经费15万元并纳入常年财政预算,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办案补贴标准,经研究决定参照《长沙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按照1500元/件的标准发放刑事认罪认罚案件补贴,同时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形成合力。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汇聚合力。一是建立通知辩护机制。对于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区检察院以“通知辩护函”的形式通知区司法局法援中心指定辩护人,区法援中心及时指派律师承办,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至审判阶段结束后到法援中心结案归档,有效简化流程环节,实现工作无缝衔接。二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公诉科、区法院刑庭均各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具体协调认罪认罚从宽试点专项工作,强化沟通反馈,及时理顺机制,实现共同推进刑诉改革的司法合力。此外,区司法局正积极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沟通对接,加快制定望城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促进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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