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双峰县走马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指引下,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双峰县和森法律服务所对一起因口角纠纷引发斗殴致人脸部受伤毁容的纠纷及时予以调解,通过认真实践“枫桥经验”中的“调早调小”精髓,快速高效的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了纠葛。
原来,10月24日,当事人王某某与彭某某因口角发生纠纷,王某某致伤彭某某脸部,彭某某住院治愈后脸部还留有十分明显的伤痕。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所在的双峰县和森法律服务所联系,及时联合介入调解。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最终促成当事人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彭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等一切费用共计人币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而当事人彭某某自愿放弃追究王某某法律责任的诉求,并撤回向公安机关的报警报告,双方纠葛得到最终化解。
此纠纷能及时快速高效化解,是2018年来,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指示精神的缩影。今年来,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围绕要“枫桥经验”真正在走马街镇“落地”并“开花”目标,秉着“调早调小”、“矛盾不上交”理念,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至今全镇48个调委会共调处纠纷462起,为维护一方社会大局稳定尽了一份力。
(娄底市双峰县走马街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