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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合同逃避责任 援助律师辩伪维权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7:22 【字体:
  

  “我工伤的案子处理好了,赔偿款也拿到了。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黄律师!”5月5日,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来自农民工左某的感谢电话。工作人员笑称,这是一份特殊的劳动节礼物。

  原来,左某是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某公司职工,2018年1月30日,左某在反射炉车间工作时,因炉口发生炸火被烧伤颈面部。随即,左某被送至永兴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次日凌晨因伤情严重转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公司支付了7000余元医疗费用后拒绝承担工伤赔偿,并否认与左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左某与公司协商不成,无奈来到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县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依法受理此案,并指派了擅长劳动争议诉讼的黄志强律师办理。

  黄律师接到指派后,与左某详细讨论了案情和诉求,收集相关证据诉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过程中,被申请人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某公司无视左某提供的工作牌、工资银行记录等证据,坚称左某是由永兴县某劳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并派遣到被申请人处工作的,公司仅对其进行劳务管理,不存在劳动关系。现场气氛正胶着,黄律师却在质证时发现了突破点:永兴县某劳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而被申请人与该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间竟然是2017年11月1日,很明显,这是一份为逃避责任而签订的虚假合同!黄律师立即对此提出了质证意见。最终,永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黄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申请人左某与被申请人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某公司从2017年12月27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承办律师告知左某,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左某就可以依裁决书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了。为节省左某的时间和精力,黄律师又多次到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某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永兴县柏林工业园某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将30700元赔偿款转入了左某的银行账户。

  

 

(永兴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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