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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7:22 【字体:
  

“要不是司法所及时调解,这件事情可能难得收场。”在湘潭县中路铺镇,说起近日发生的一起“农药飞扬”事件的处理,无论肇事者、受害方,还是当地政府和围观群众,都觉得非常满意。

今年五六月间,在中路铺镇石潭坝村承包水田的阳先生在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不慎将药物飘洒到邻近的莲藕田里,造成莲苗蔫黄、藕根变黑,15户莲农的50余亩莲藕田不同程度受损。莲农要求阳某赔偿未果引发纠纷,村干部进行调解但不成功,冲突愈演愈烈。

7月初,中路铺司法所受镇党委政府指派介入处理后,协调农业技术部门对莲藕田受损面积、受损程度进行勘验和逐户核对,并召集莲农与阳先生一道核算实际损失,在此基础上组织阳先生与莲农逐户协调。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的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15户莲农逐一与阳先生签订了调解协议,阳先生共计赔偿4万余元。最终,这起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化解,避免了过激行为的发生。

“要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要做到有人管、有人调,而且要调解规范,调有成效。”湘潭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目前建成的人民调解组织达到了387个,在县信访局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乡镇、村都有调委会和调解工作室,还成立了医疗、交通、婚姻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的调委会,县乡村三级共有人民调解员1476人。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调解纠纷1607起,调处成功1598起,成功率达到了99.4%,没有一起因调处不当而导致民转刑的案件发生。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湘潭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目前,该县已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服务机构,共有律师事务所3家,公证机构1家,司法鉴定机构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拥有执业律师28名,公证员2名,鉴定人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全县17个基层司法所,有5个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所,6个被评为省级模范所,1个所被评为全国模范所。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17个乡镇法援工作站,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62件,民事诉讼案件103件,接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湘潭县还建立起县乡两级普法骨干队伍,每年开展集中培训,并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从退休的政法干警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人员中招募热心人士,组建起400多人的“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在359个村(社区)都设立了志愿点,每年开展活动100余场次。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湘潭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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