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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公证处到“高墙”内为服刑人员办理房产公证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7:12 【字体:
  

近日,满面愁容的刘某步履蹒跚地走进了宜章县公证处,刘述称,其儿在监狱服刑,儿媳因病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孙儿暂由刘夫妇抚养,因刘夫妇年事已高,无稳定的收入,生活十分艰难。眼看开学在即,两老无法支付两个孙子的学费。其儿子在县城内有一套住房,经与其儿子协商,欲卖掉该房屋,用于两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开支

了解情况后,宜章县公证处派出公证员承办该案,对刘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确认该房产系刘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其儿媳去世的情况下,需办理三个公证。

首先应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在办理完房屋继承公证后所换发的新不动产权证中两孩子也是按份共有权人,继承公证办理完后将原房产过户到新的继承人名下后再行买卖。

其次再办理委托卖房的委托书公证。考虑到刘大爷的儿子在监狱服刑,委托的事项应包括办理继承后房产更名过户及更名过户取得新证后委托卖房的一系列事宜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还应办理一份《保证书》公证。保证上述房产转让后的款项用于两孩子学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确定好应办理的相关公证事项后考虑到开学在即,时间紧迫公证员立即着手该公证办理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及时与监狱方面取得联系,经协商沟通后确定会见的时间和方式。

三天后,公证员携带相关文书与刘一同驱车前往监狱,确认其继承、委托售房及保证售房款用于孩子学费等抚养费的意思表示,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顺利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委托公证、保证公证。

近年来,宜章县公证处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前往看守处、监狱等羁押场所办理各类公证30多件,保障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满足其公证需求,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发挥了公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郴州市宜章县司法局供稿)


宜章县公证处到“高墙”内为服刑人员办理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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