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9月13日,张家界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对符合条件特赦人员进行特赦结果宣告,并办理解除矫正的法律手续,全面完成张家界市社区矫正特赦工作,成为全省首个完成社区矫正特赦的市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签署特赦令后,张家界市县两级司法局迅速成立社区矫正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部署动员工作会,传达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并制定工作流程,特赦前期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并及时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是细致摸排、严格报请。部署动员会后,各区县司法局分别组织全部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特赦相关内容的专题集中学习,宣讲特赦政策,逐一签署《社区矫正对象特赦明白纸》。同时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评审成员进行特赦工作业务培训,准确把握特赦工作内容。各区县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细致摸排,逐项记录备案,逐一筛查甄别,每周及时更新数据上报市司法局汇总,掌握工作进度。确定对象后,各区县完成特赦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报请特赦,评审情况如实记录并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对符合特赦条件人员情况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报请特赦前各区县司法局制作报请特赦建议书并连同其他材料整理组卷抄送当地同级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建议书同时抄送公安机关,根据最高院特赦工作规定,缓刑和假释两类对象不需要现实危害性评估。各区县经公示没有异议且检察院同意报请,各区县将报请特赦案卷报市司法局评审。
三是全程督导,确保准确。市司法局对各区县摸排筛查、甄别核实、集体研究、公示程序进行全程督导,及时召开督导培训会,进行系统培训,确保特赦工作准确完成。市司法局收集各区县符合特赦条件人员报请卷宗后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评审,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9月11日至9月13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市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特赦人员进行特赦结果宣告,并办理解除矫正的法律手续。至此,张家界市社区矫正特赦工作全面完成。
(张家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