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司法局石井司法所成功化解了娄邵铁路第二批安置基地户型配对工作中的一起安置基地抵押纠纷,为娄邵铁路下阶段的基础建设顺利开工助力。
事情源于2018年10月30日,颜某谭向颜某鸣借款20万元用于开办工厂,约定了利息,借期一年,并以自家的住房基地面积做抵押。2019年10月底,颜某鸣向颜某谭主张还本付息,颜某谭因铝合金加工厂经营未达到预期,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颜某谭的住房基地仍为抵押状态。11月,娄邵铁路安置基地指挥部工作人员在对第二批安置基地开展户型配对摸底时,发现了安置户颜某谭与颜某鸣之间的安置基地纠纷,颜某鸣认为,颜某谭的住房基地已经抵押给自己,要求在户型配对时,将相关面积与自己的基地合并,方便今后自己建房。谭某谭则主张安置基地是自己的,与谭某鸣户无关。双方均不同在户型确认书上签字,造成户型配对工作无法进行。
安置户确认户型工作,关系到基础建设能否开工,关系到全体安置户是否可以按时拿到安置基地等,无论对娄邵铁路指挥部还是安置户来说,都十分重要。无奈之下,娄邵铁路安置基地指挥部找到了石井司法所,要求调处纠纷。
接到指挥部反馈的纠纷信息后,石井司法所调解员对颜某谭与颜某鸣之间的纠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认真倾听了双方的想法,理顺了纠纷的焦点,即颜某鸣要求按抵押关系,将颜某谭家160平方米安置基地抵偿借款本金和利息,颜某谭则认为自家160平方米安置基地按市值价值140余万,按目前市场价格9000元/平方米,只需要转让30平方米足以还清全部借款。同时,通过与娄邵铁路指挥部沟通,了解到颜某鸣现在安置基地为80平方米,颜某谭现有安置基地面积160平方米,指挥部的户型调整只能按80、120、160、200四种户型建房进行调整。出于对双方利益的考虑,调解员根据基地安置户型的要求,提出了纠纷调解方案,认为双方虽然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借据,并约定的抵押,但抵押物的价值在抵押时并不能精确计算,且价值明显高于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果将抵押物全部抵偿借款本金和利息显失公平,建议双方通过交易方式将部分安置基地面积的转让款用于偿还借款。
最后,经司法所调解员组织调解,双方就基地抵押、转让、借款本金和利息计算达成调解一致意见,颜某谭自愿将本户安置基地中的160平方米转让40平方米给颜某鸣,计转让金35.48万元,其中23万元抵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双方在司法所调解员和村委会领导的见证下,签订了书面的安置基地面积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两户调整后的安置基地面积均为120平方米,符合指挥部户型配对的住房要求。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