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果不接回去,那我就把他父亲背回去丢她们家老房子那里,我也不管了!”近日,家住芷江县新店坪镇的李某某(化名)愤愤不平的来到新店坪司法所,情绪激动的吼道,吵闹着要求调解让其继父已出嫁的女儿来将其重病的父亲接回去照顾,履行赡养义务。
原来,李某某父亲早年过世,母亲一手将其拉扯至其成年成家。同村不同组的杨某也在妻子过世后一直未娶,将唯一的女儿抚养成人至出嫁。看着儿女都已各自成家后,李某某母亲决定与杨某共同生活,并领了结婚证。
生活本来倒也相安无事,李某某和妻子外出打工,母亲和杨某在家料理家务。17年来勤劳肯干的杨某也是用心尽力。突然一场变故让这个重组家庭瞬间矛盾激化,多年的亲情说淡就淡了。2019年上半年,杨某发现身体不适疼痛难忍,去了镇上卫生院开了点药,以为疼痛得到可以缓解就是康复了。不料身体一直未见好转,加上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病情急剧恶化,很快就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靠李某某的母亲悉心照顾。
想起继父过来这么多年,现在病重至此,唯一的女儿却仍然在外务工没有回来照顾,而继父原有田土是由其女儿家人耕种,每年给继父300元作为补助。万一继父过世,丧事由谁负责?田土由谁继承?如果田土不是给我为什么要由我母亲来照顾她瘫痪的父亲?经村支两委多次上门做工作调解未果后,李某某决定来司法所要个说法。
听完李某某的叙述,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向村干部了解核实李某某反映的情况,并拨通了杨某唯一的女儿电话,告知其父亲病重希望回来探望,以及继子申请司法所调解其履行赡养义务。
“当年,是他们自己说我爸把家里房子卖了带着家里东西入赘去她们家,以后生老病死都是由她们那边负责,我们当时还找村干部达成协议的.......”杨某的女儿杨某某(化名)也充满委屈的说道。“这么多年我爸也为他们家尽心尽力,现在生病了就说要送回来,那就让他把我爸当年怎样去他家的给我怎样送回来,还有当时带去的家当也要原本带回来!”
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儿防老”,但这种说法既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更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简短的分析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感情况的复杂性,多年的家务琐事矛盾仅凭一纸协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化解矛盾,于是决定通过先法后情的方式,先将法律摆在面前,再跟他们好好讲道理、讲亲情、讲人情,让子女明白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传统美德和孝道文化,更是法律上不容推脱的义务。
工作人员首先从法律层面指出儿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之前协议因免去了赡养老人责任义务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同时虽然继父没有与李某某形成法律上扶养关系,但如果在杨某女儿不在家的情况下,将生活不能自理的继父丢弃在外,如果造成杨某因得不到照料而死亡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再从情感上将其父亲这么多年对女儿、继子的疼爱和付出、父爱如山,以及村风民俗、伦理道德等各方面对双方进行谈心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解开心结,并适当提出建议。
终于,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支两委的共同努力下,杨某某和李某某终于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共同赡养老人并自愿达成协议:1、之后继父产生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共同出资协商解决,各出一半;2、土地承包经营权,杨某某愿意一次性付1万元给继母作为田土的补偿,以后田土使用权归其女儿杨某某。3、结合实际情况,为了给老人更好的照顾,继父继续在李某某家由其母亲照料,杨某某每月支付800元作为父亲赡养费及部分照顾父亲费用。
至此,这场重组家庭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纠纷得到成功调解,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
【司法所提醒】:“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伦理上的准则,更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男女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及赡养老人的义务。
(怀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