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乐坪司法所与湘乡市翻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两地联动,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8年10月26日,湘乡市翻江镇民工胡某平在新化县某镇进行电力施工时受伤。受伤后,胡某平所在的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主动帮助胡某平到医院进行治疗,并承担了胡某平住院期间的全部住院费用。出院后,经鉴定,胡某平为5级伤残。
2019年2月,双方就胡某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乐坪司法所申请调解。乐坪司法所受理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解,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处。为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调解员第一时间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见面了解案情,听取双方诉求,同时,主动与湘乡市翻江镇人民调解委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加强合作与联动,并根据相关规定,认真理顺赔偿标准,制定解决赔偿问题的方案和综合意见。
在乐坪司法所与湘乡市翻江镇人民调解委员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对调处意见大体认同,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胡某平伤残赔偿会、医疗补偿金、就业补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残疾器具假肢费等相关费用;胡某平与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调解后胡某平不再与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有人事和经齐上的任何关系。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乐坪司法所与湘乡市翻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两地联动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娄底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