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山市银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2.08万元。
2016年至2019年5月期间,当事人林某先后向当事人毛某借款279.73万元,期间林某已先后还款97.65万元,双方就剩余欠款的偿还问题发生纠纷。
2020年1月7日,双方当事人来到银田镇司法所请求调解,银田司法所高度重视,正值省、市两会召开之际,为避免矛盾激化,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马上对纠纷的经过展开全面调查,并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这起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借款时间跨度长、借款金额巨大且存在多笔借款,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对于利息和违约金及其他费用计算方面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而且双方之间矛盾尖锐,调解难度相当大。
针对这一争论焦点,司法所工作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资料,并向双方解读了《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法规、人情、道理上多措并举、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全解,用化繁为简、化零为整的调解办法,使两方当事人简化自己的诉求,不纠结小细节,经过3个多小时的解释开导并按照法律规定逐一计算出清晰明了的还款利息及违约金,同时也让毛某对违约金及时限给予放宽,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林某向毛某分批次偿还剩余欠款、利息及违约金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82.08万元。
(湘潭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