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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继承人,十几万元存款将变成无主财产?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8:22 【字体:
  

    前不久,一条题为《孤寡老人去世后留大额遗产在银行侄女想继承结局出乎意料》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获得了1600多万次的播放量。视频中,刘女士的姑姑生前留有8万元的存折,虽然知道密码但取款时还是遭到银行的拒绝,因为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据刘女士称,姑姑去世时非常突然也未曾立过遗嘱,并且姑姑生前未婚无子女,父母亲早已去世,唯一的亲哥哥即刘女士父亲也已去世,一直由他们侄子辈的6人轮流照顾。为此,刘女士进行了多方咨询,得到回复:想取出存款,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公证处的公证书来解决。

    作为侄子辈的刘女士不属于法定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对其姑姑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如视频中律师的表述:无人继承,又没有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去年,株洲市国信公证处就办理了类似的公证。与刘女士所述情况相同,被继承人张先生去世后留下了十几万的存款,他的3个侄儿侄女来到公证处申请继承这笔遗产。据申请人称,张先生生前没有立过遗嘱或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又未婚无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均先于其去世,即张先生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那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这十几万元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可能变成无主财产而被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通过进一步询问,公证员了解到张先生生前患有残疾,日常的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治疗都是由他的侄儿侄女们共同照顾。

    其中一位申请人告知公证员:“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叔叔当作父亲一样悉心照料,村子里的人都可以给我们证明,叔叔生前省吃俭用,多次表示要感谢我们的照顾,他在世时我们不愿意接收,要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现在他去世了,我们才想着提出继承这笔遗产。”

    如何让亲情不被辜负呢?案件虽然棘手,但公证员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还是决定予以受理,帮他们解决难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关于酌情分得遗产权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案件中最困难的地方在于,怎样确定张先生的侄子侄女们对张先生扶养较多的事实以及遗产如何分配。

    确定是否存在扶养较多的事实,调查核实是关键。调查核实工作十分琐碎,公证员始终坚持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公证员和助理多次走访张先生生前居住地、村委会和派出所,先后找到了熟悉张先生家庭情况的村委会主任、邻居和村民。通过反复核实,公证员了解到张先生确无法定继承人,且生前由侄子侄女照顾的事实,并在现场拍摄照片、制作了详细的工作记录。通过多方询问得到的证人证言的内容能够相互佐证,最终公证员确定3位申请人确有分配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接下来就要解决遗产分配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何为适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部分分配,剩余的归村集体所有,也可以是全部由扶养人分配。为此,公证员征求了村委会的意见,村委会表示,张先生的侄子侄女们一直尽心尽力照顾他,都付出了很多,大家看在眼里,经过村委会讨论后,一致同意张先生遗留的财产全部由其侄子侄女们分配。为了避免申请人日后会因遗产分配而产生新的矛盾,在公证员的建议下,3位申请人就遗产分配的具体方案自愿协商一致,并签订了《遗产分配协议》。难题逐一被攻破,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这笔遗产最终有了归属。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不讲人情,但从上述案件中我们看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侄子侄女们不是老人的继承人,对老人没有扶养义务,但是他们依然选择悉心照顾、陪伴老人并为其送终,这种亲人之间的关爱,不应被辜负,当然也不会被法律漠视。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 供稿

没有法定继承人,十几万元存款将变成无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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