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社区矫正、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是建设法治湘潭和平安湘潭的重要力量。然而,一直以来,经开区司法所设置与建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为破解基层发展瓶颈难题,近期,我局组织市委编办、湘潭经开区、雨湖区委编办、雨湖区司法局及响水乡、和平街道、九华街道的负责同志召开湘潭经开区司法所设置工作协调会,决定在经开区和平街道和九华街道设立司法所,其编制由响水乡司法所析置,即经开区辖区内的九华司法所、响水司法所、和平司法所各一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当地乡镇街道配齐工作人员。目前市委编办已经发文,同意设立和平司法所和九华司法所,目前两个司法所正在积极筹建当中。至此,经开区范围内的司法所机构设置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为基层司法行政扎实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湘潭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