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因为农村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权属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潜在的矛盾纠纷也较多。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民生100”工程及今年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为更好地助力这项民生工程,解决土地确权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国信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优势,利用周末时间,将办公室搬进了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神农村村民家门口,开展了现场办公。
法定继承为主
“我父母几十年前就去世了,家里三兄弟,房产证那些早就找不到了,要怎么办?”
“我家就我一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妈妈瘫在医院病床上,这种情况你们能到医院去办手续不?”在农村房屋确权工作中涉及公证的主要事项是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以法定继承为主。由于村干部提前向村民们告知了公证员上门办证的时间,周末在村活动中心,神农村及周边村的三十多位村民纷纷前来咨询相关事宜。公证员重点对此次确权工作中涉及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村民,进行现场答疑,并进行现场预受理。
房屋权属情况复杂
从此次接待咨询的情况来看,现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时间一般在八、九十年代,涉及的法定继承人往往较多。接待过程中,公证员发现一户村民的房屋涉及到十多位法定继承人,其中还包括了代位继承(即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继承份额的转递)、转继承(即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期间去世,其继承份额的转递)等多重法律关系。由于部分村民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接待过程中公证员还发现了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面对这些问题,公证员不仅需要耐心地向村民进行法律法规的解释,还需要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判断和审查。几页公证词所叙述的公证事项,包含了复杂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调查核实过程。
从为村民提供“有温度的公证服务”角度出发,结合确权工作实际,近期,市国信公证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以更优质、更便捷的方式服务于民,多措并举,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组建服务团队。公证人员以科室为单位,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向全市各村进行确权公证工作摸底调查汇总,针对有公证法律需求的村进行“一对一”的联系,并提供“一对一”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限高公证收费。针对此次农村房屋继承权公证,实行特事特办,调整公证收费,限高2000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公证为民的承诺。
三是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办证前期由调查核实小组负责调查核实被继承人的家庭情况、房屋现状等工作,办证过程中公证员可提供上门服务,出证后可邮寄送达公证书,大大简化了办证手续,尽量做到让村民“少跑腿”,在家享受公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原土地证上的产权人已过世,则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由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死者生前如没有立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其法定继承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土地证原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法定继承人中有死亡的,还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公证员需审查是否涉及转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等。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