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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7:36 【字体:
  

    株洲石峰区司法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着力加强政府法治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出台了《石峰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出庭应诉工作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5件,召开案件应诉讨论会5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督查。为督促辖区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5月份,石峰区依法治区办与区人大监司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督查组,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评查案卷、回访当事人等形式,随机抽取了3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督查,有效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石峰区司法局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区直部门责任事项梳理和责任清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制股与区政府法律顾问一起对39个部门的1139项责任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有部门责任清单均在网上公布。3份政府合同、1份重大行政决策和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行动,经过清理,石峰区未发现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

    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律进乡村”、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送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为契机,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农村法治宣传月和石峰区“每月一次下网格”活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以及扶贫开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地保护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向居(村)民面对面宣传政策法规。上半年,开展流动法律服务宣传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二是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企业等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依托区委党校开设干部法律培训班,组织依法治区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参学。开展“送法进校园”、邀请青少年“走进法、检两院”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辖区内2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加强法治创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助推各社区(村)组织机构、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升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半年,石峰区清水塘街道湘天桥社区和铜塘湾街道丁山社区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着力夯实基层阵地建设,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全面推行“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模式,根据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学习枫桥经验,推进互联网+矛盾纠纷调解的实施意见》文件,成立了区网上调解联席会议,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召集人。设立了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聘用资深律师担任首席调解员。组建了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13个调解专项组,负责各自管理行业、领域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开发了“石峰和事佬”矛盾调解APP,着力打造“互联网+矛盾纠纷调解”,推进矛盾纠纷线上化解,激活网络“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参与。今年以来,石峰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3起。一方面,扎实开展“一村(社区、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整合法律人才资源,组织石峰区35名律师和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到各社区(村)担任法律顾问,并加入社区(村)居民网格群,开展法律服务活动50余次,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满足了社区(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一是把好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承办和案件质量评查关,通过听庭、受援人回访、卷宗评查等措施,全面掌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根据受援的人意愿,综合业务特长、政治素质等因素,将案件指派给合适的律师进行承办,力争做到使每一个法援案件利益最大化。上半年,共受理法援案件50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34件。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精准、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要求,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城市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人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着力加强社矫管理,严格管控特殊人群。上半年,石峰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人,目前在矫人员83人。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新增刑满释放人员26人,已衔接26人,衔接率100%,帮教率100%。刑满释放人员中未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形。一是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定期实地督导、不定期网上巡查和召开司法所长例会的方式相结合,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同时加强同公、检、法等部门沟通交流,社矫股每月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进行一次人员的核查,完善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全力做好教育和帮扶工作。教育走访经常化,利用区网格平台,组织网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七个必访”,表现不如从前的认真访,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重点访,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走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制定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因人施策。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营造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和加强改造、认罪服法的良好氛围,5月份,石峰区司法局携手株洲市天使之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田心司法所、井龙司法社区矫正对象在田心街道办事处举办了《石峰区社区矫正人员普法教育及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其他三个所均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社区矫正法》集中学习宣讲活动。三是结合扫黑除恶,强化日常监管。在重新核实、梳理两类人员档案卷宗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排查走访以及谈话教育力度,掌握其社会关系情况,深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实行线索“零报告”制度,筑牢社会稳定防线。上半年,通过排查走访,未发现有社矫对象涉黑涉恶情况,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




(株洲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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