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区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北湖区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推进法治实践,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提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www.12348.gov.cn)、法治湖南网(www.fzhnw.com))或到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把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意见》强调,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旁听庭审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将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评比表彰,纳入“法治北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监督,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