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之事无小事,为百姓维权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民生工程。日前,湖南省辰溪县长田湾司法所调解员前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开展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当场一次性付清死亡职工亲属各项补偿共计人民币12万元。至此,一起涉及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纷争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辰溪县长田湾乡雷家坡村五组村民王某华生前系东莞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塑胶公司”)职工。2019年3月13日17时30分,王某华下班后因公司安排其陪客户吃饭,于当日21时05分许被发现躺在宿舍洗手间,随后被送至东莞市黄江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王某华的合法继承人即配偶宋某玉、儿子王某涵、女儿王某慧、母亲罗某兰(以下简称“王某华亲属”)认为王某华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后经广东省东莞市人社局及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裁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均认定王某华的死亡不属于工伤。后就王某华非因工死亡亲属抚恤待遇问题,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2020年8月26日,王某华亲属向长田湾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该乡司法所依法受理后,指派调解员与王某华亲属于9月20日一同前往东莞市黄江镇。经调查,得知王某华生前于2019年3月7日入职某塑胶公司,上班仅7天,同时掌握了纠纷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
为及时化解矛盾,9月21日,在东莞市黄江镇司法所调解员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王某华亲属要求某塑胶公司赔偿30万元,而某塑胶公司则认为,王某华非因工死亡亲属抚恤待遇只能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并参照东莞市职工非因工死亡的标准即在8万元范围之内进行相应补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妥善解决纠纷,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两地司法所调解员克服了重重困难,对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有效的心理疏导,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经过2天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双方最终接受了两地司法所调解员的调解意见,并于9月22日下午自愿达成了由某塑胶公司一次性补偿给王某华亲属抚恤待遇、人道主义补偿、7天未结工资、福利待遇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的书面协议。
(怀化辰溪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