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无小事,人民利益永远是大事,江垭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唐先明巧妙调解了一场困扰多年的家庭积怨,促进了村镇和谐。
2013年农历九月,李某秀上山捡板栗,不慎从树上掉下,造成下肢高位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全靠家人护理。伤者的丈夫叫陈某权,夫妻二人共有一个不成年的男孩。家中出现这个重要变故,的确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一开始,丈夫忙里偷闲,把妻子挂在心头。但日子长了,丈夫的照料少了,夫妻恩爱的海盟山誓荡然无存了。丈夫归家极少,另寻新欢,已成了公开的秘密。李某秀照料的重担全落在她81岁的生父,76岁的生母的肩头。而经济责任李某秀的丈夫也不承担。双方多次吵闹,打架,堵车等,矛盾越加极端化。村委会、调委会、家族族长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无法达成意见,老人便来到了调解室寻求帮助。
听完81岁老人的倾诉,如此高龄仍在照料着女儿,让人心生不忍。对此,如何帮助这位老人和瘫痪达7年之久的李某秀,怎么才能解决问题,达到预期目的?江垭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唐先明从关键人入手,了解他的真实想法。与陈某权进行了单独交流,陈认为:妻子打板栗摔成这样,与自己没关系,是她本人造成的;其次,自己照顾她三、四年,也尽了丈夫的责任;现在婚姻自由,可以选择不在一起生活。认为自己已经尽了责,正是因为陈某权有此思想,导致多次调解都久调不决。
对于关键人陈某权的想法,调解员唐先明不光只讲传统美德,更注重做好法律宣传,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问题,“一是家庭人员不管哪一方出了问题,不管是不是意外,有一种责任是永远逃不掉的就是家庭责任;二是夫妻扶助的义务是强制性法律规范,它带有强迫性而没有自愿性,你虽然以前尽了一些义务,那是应该的,你应该懂得只要是夫妻关系就有扶助义务,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三是作为丈夫虽然可以提出离婚,但只要提出离婚,李某秀完全可以依法追索终生护理的医疗费、扶理费、生活费,按照20年的法定标准计算将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见陈某权态度有所软化,调解员唐先明便放低声音,耐心地给做思想工作,“你要继续负责,你不光要当一个好丈夫,更应当一个好父亲。你应该向榜样学习,这个榜样就是你81岁的岳父,76岁的岳母。否则你将丧失立身之本。现在你儿子已成年了,自立了,对李某秀儿子也有有赡养义务和赡养能力了,因此,只要两父子努力是完全可以克服困难的。”
最后,陈某权要求把这个事定下来,他愿意出钱,请人把李某秀安排好。见此事有希望了,便通知村主任、陈某权及担保人陈某福及女方的父亲及代理人她的哥哥,第二天一同在江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庭进行当面调解。由于调解前的工作很奏效,虽然当事人在一些问题上产生一些争论,但完全在掌控中,最终达成协议,由陈某权每月出资2000元作为李某秀的生活费、护理费,若陈某权及儿子另行给付不作限制,支付时间每月的20日。如果不履行或履行不及时由村委会及代理人让担保人先行垫付,垫付后担保人再向陈某权追讨。具体护理人目前仍由哥哥和两老代为照顾,两老无法照顾后,由其哥哥接力或另找护理人。此事,安排妥当后,调解参与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一场看似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就这样了结了。协议签订后,进行回访,陈某权已按协议履行了。
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于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民间纠纷,这道防线应该是一座不倒的万里长城。慈利县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优势,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处财产分割继承纠纷、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及农民负担纠纷相关重大案件148件,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上交”。
(慈利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