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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五载谱新篇——怀化市“七五”普法工作纪实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9:01 【字体:
  

 依法治国,普法先行。

 五年来,怀化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新要求,围绕“法治怀化”这一主线,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用心谱写法治新篇。

 这五年,怀化市年年都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州”,综治民调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有8个县(市、区)被授予“全省平安县(市、区)”;2017年怀化成功获评“湖南省文明城市”。

 这五年,中方县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芷江侗族自治县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溆浦县、中方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沅陵县教场坪社区等三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会同县广坪镇羊角坪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

 这五年,怀化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辰溪县辰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市公安局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一个个荣誉见证着怀化“七五”普法工作收获的累累硕果,全市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推进,为奋力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设成为“西南明珠”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精心谋划,强力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如果说“法治怀化”是一幅浓墨重彩的山水画卷,那么热情豪迈的五溪儿女早已将法治的元素研进墨里,描绘出与美丽怀化相媲美的“法治美景”。

 怀化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两份重量级文件的出台,使法治怀化的“七五”蓝图跃然纸上,更是在全市范围内吹响了规范有序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号角。

 随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内容、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协副主席、怀化市委书记彭国甫多次组织研究和调研“七五”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雷绍业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怀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蒲学联,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罗国宇等领导多次就普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全市上下,思想统一,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新格局。

 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创建考核,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

 将普法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

 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精“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打造“品牌动作”;

 ……

 一个个扎实稳健的“七五”普法具体措施,谋划了怀化法治建设工作的新篇章,彰显了建设“法治怀化”的坚强决心。

突出重点,精准普法,推动全民学法新常态

 “普法”的首要任务,自然是“广而告之”。

 怀化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纪党规等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重点工程建设等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怀化市始终把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以“八进八创”主题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进家庭,让法治的精神渗透进社会的方方面面。

 怀化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办事依法的观念。

 同时,健全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成绩通报等制度,严格考试查验,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怀化市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大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交通安全法等宣传力度;司法行政、公安、教育等部门每学期走进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学生到禁毒科普馆、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参观教育;健全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法治示范课程”宣传推广、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普法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为强化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怀化市认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推进在村(社区)居民中培育“法律明白人”。并利用农村法治宣传月,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面对面宣讲、点对点解惑。为提高社区居民依法维权和参与社区自治的能力水平,怀化市深入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面对面’市民法律讲堂”等活动,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走进社区,以案释法。并积极开展“宪法进宾馆(景区)”活动,有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进百姓身边。

 农村、社区普法工作一片热火朝天,企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亦是如火如荼。

 怀化市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载体,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抓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市总工会通过工会“四季送”活动送法进企业,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守望真爱,护航幸福。怀化市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重点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及《老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吸引家庭成员学法用法。

 春节元旦“送法下乡”、“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民法治宣传日……一个个重点时段,不断掀起群众性集中法治宣传教育热潮。

 怀化市素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与广西、贵州接壤。独特的区情,赋予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些与众不同的使命。

 为此,怀化市积极探索建立省际边界“五联”工作新机制,创造性地开展省际接边地区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打造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怀化品牌”。

 怀化市联合广西柳州市、贵州黔东南州在交界区域建立了“三省坡”人民调解办案中心与和谐驿站,与柳州市、黔东南州探索建立了“矛盾联防、纠纷联调、组织联建、普法联宣、法律联援”五联工作机制。2016年,湘赣鄂粤桂渝黔七省(区、市)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现场会暨湘桂黔三省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在怀化成功召开。

 五年来,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案率逐年减少,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均得到了及时稳妥处置。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突显法治文化建设新成效

 走进迎丰公园,文化墙、法治长廊等法治景观,掩映在花香与绿茵之间。公园集古今法治文化、全民法治权益于一身,不仅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介绍,还列举古代法治典故、法家名人。

 现在,一边漫步游园,一边感受法治文明,已经成为大家最惬意的休闲方式。

 迎丰公园只是怀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怀化市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相继建成了怀化城区鹤鸣洲法治文化广场、迎丰公园法治文化公园、金海法治文化广场、氵舞水河畔百米法治文化长廊,共同构建起怀化主城区“一公园一长廊两广场”普法宣传新格局。13个县(市、区)均已建成法治广场(公园)。

 在此基础上,怀化市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契机,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建成了普及禁毒知识、体验式宣传教育的现代化禁毒科普教育场馆,自2019年开馆以来,已接待群众1.2万人次。

 芷江县建立了怀化市首家法治文化超市,先后建成了百米法治宣传长廊、侗乡风雨桥沿河路千米法治宣传一条街,打造和平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升级版。

 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在加强公共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怀化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方法、手段,通过主流媒体、法治宣传栏、“村村响”、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和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了“报纸有专栏、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手机有短信、户外有广告”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新格局。

 全市普法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积极刊发、转发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市法院系统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工作,拓展了司法公开的覆盖面。截至目前,在互联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超过6万篇,官方网站浏览量达到20万次,微博粉丝达到1万。

 为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怀化市积极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新晃创作了情景剧《牌祸》,小品《禁酒令》,微电影《疯狂的选举》等作品,先后在全县巡回演出220场次;沅陵司法局选送的微视频《厉害了,我的宪法》获全国优秀奖;芷江司法局制作《圆梦一代》歌曲视频参加全国长安网评选,获得了“十佳”的好成绩。

 2018年,市司法局与阳戏剧团合作编排了法治文艺节目,先后在怀化城区和各县(市、区)举行“法治必由之路”法治文艺巡演16场;鹤城区在全区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巡演活动,开展大型普法文艺演出31场次;新晃送法治电影下乡100余场次。

 “演出的剧本都是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既丰富了我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从今年10月10日晚开始,由中共怀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文艺巡演活动在鹤城区香洲广场拉开序幕。活动通过歌舞、小品、情景剧等形式,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给现场群众送上了新鲜、丰盛的法治文艺大餐。

 怀化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40%。汉、侗、苗、瑶、土家等51个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创造了浓郁多彩的民俗文化。

 通道、新晃、芷江、麻阳、靖州等少数民族县,立足本地民族特色,积极探索“法治元素+民族文化”新模式,将法治文化融入“大戊梁歌会”“四月八姑娘节”“三月三女儿节”等民族节会,走进“辰河高腔”“苗族歌鼟”“黔阳渔鼓”等民间艺术,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普法教育。

 如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的“湘黔边境法治苗歌对唱赛”,通道侗族自治县的“法治侗歌”“侗舞”,新晃侗族自治县每年一度的“普法山歌大赛”,其影响力已辐射到湘黔桂等接边地区的广大农村,成为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文化盛宴。

 潜移默化中,守法、护法的种子,已深埋在怀化广大市民心间。

 普治并举,筑牢根基,让法治精神浸润心田

 推进“七五”普法,怀化市既重基础建设,更重法治实践,不断提升普法实效,增强普法活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怀化市把依法治理作为深化普法主抓手,出台《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怀化市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等文件,实现了普治并举、同步推进。

 同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与推动作用;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等。

 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怀化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工作,被省委列为全省10个改革试点经验之一进行推广。

 在立法过程中普法,在普法中推动立法。怀化把立法活动作为一个听取民意、普法宣传、形成共识的过程,加强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怀化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2017年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批准该条例的决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全市已制定5部地方性法规。并通过上街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营造全社会知晓地方性法规、学习地方性法规、用好地方性法规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提升了怀化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

 文明引领法治,法治植根文明

 怀化市大力推进城市文明的法治化进程,让法治外化为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内化为文明行为的精神驱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怀化成功获评“湖南省文明城市”,钟秀学校获评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三城同创”奋斗目标。

 当前,怀化市“三城同创”工作提速增效,法治阳光与文明之光交相辉映下,生机勃发的怀化已然开启新一轮奔跑。

 在“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中,怀化市扎实推进“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等工作,推进各领域、各行业依法治理。

 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法治县(市、区)5个,省级法治县(市、区)4个,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6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1个。

 市税务系统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其中,溆浦税务局、会同税务局、麻阳税务局、鹤城区办税服务中心、洪江区办税服务中心获得“2016-2018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社会治理,群众是直接的受益者,也是必须依靠的参与者。为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我市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新举措。

 2016年,溆浦被确定为省、市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县。该县坚持以建设法治溆浦为目标,把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湘潭大学共同研究制定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方案》和《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将各单位的法治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党委政府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不断彰显。

 在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会议上,溆浦县作经验发言。该县先后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省级平安县”。

 2018年,怀化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了市、县(区)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6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工作,中心、站、点建成率均达到100%。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怀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履职、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同时,积极促进各类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有效防范各类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

 怀化市努力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健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205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调委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3个,建立驻派出所、法庭调解室118个。





(怀化市司法局 供稿)         

砥砺五载谱新篇——怀化市“七五”普法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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