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正式实施生效。
据了解,《规则》主要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职责,合法性审查的边界,建立了合同签约主体、签约程序以及签约文本等方面数十条审查标准。其中,对于一般合同审查,从当事人基本情况到不可抗力条款共计提出了20条审查标准。对于特殊政府合同,如合作框架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特许经营合同、PPP项目合同总结归纳了4类特殊审查标准。
制定实施《规则》,不仅有利于推进全市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让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有据可循,也有利于建立权责分明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真空”地带,更有利于实现全市政府合同的统一监管,为下一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督检查打好基础,最终助推长沙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的台阶。
(长沙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