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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三个一” 优化营商环境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6:09 【字体:
  

株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自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1837件,调解成功21544件,成功率达98.66%,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优化了全市营商环境。

一、开展一次专项调解活动

大力开展温暖企业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开展了涉企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一是强化落实,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调委会坚持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和职工诉求,严防形成新的“维权”群众。针对因企业扩大生产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引发的补偿问题,因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劳动争议、拖欠工资、破产倒闭、裁员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逐一研究、对症下药二是强化联动,扎实做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地司法所认真组织专项活动的开展,对排查出的涉企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并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将案情简单、影响较小、涉及面较浅的不稳定因素,直接就地调处,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依靠基层、发动群众、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三是强化措施,加强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辖区内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局领导要走访辖区企业),定期走访矛盾纠纷频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企业,并做好走访调查记录,把着眼点放在纠纷源头预防上,及时排查化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和化解能力。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帮助企业分析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健全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对重点区域,指定负责领导和责任人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置好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分类措施、精准化解、稳妥处置,全力以赴做好涉企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二、办好一件民生实事

今年年初,市司法局积极对接市“民生100”工作,为全省首次将化解民间纠纷8000件列入市政府“民生100”工程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成功调解一件案件,给予人民调解员一定的奖励,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惠及人民群众,奏响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和谐曲。截止到10月底,已化解民间纠纷8589件,超额完成8000件的目标任务。自项目部署以来,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和防控后期,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项行动,“三加强”推进“民生100”工程,奏响民生和谐曲:一是加强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年初下发《2020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结合各县(市、区)人口数量、历年化解纠纷数据,将化解民间纠纷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有力。二是加强调度,把握工作进度。坚持按月调度工作情况,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进度,利用学习强国视频推进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平台载体,加强协调调度和工作通报,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县(市、区)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加强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将化解民间纠纷工作列为各县(市、区)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地建立对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通报等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

三、成立一批专业调解组织

一是优化服务,推动基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9月17,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商会调解优势,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召开商会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温暖企业行动,大力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民营经济领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于9月、10月分别走访了全市6家工作基础好、组建商会调解组织积极性高的商会,实地摸清了商会情况,传达了联席会议精神,讲解了组建商会调解组织步骤,明确了调解工作要求。根据商会自愿申请,做好了登记备案和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集中组建了4家商会调解组织,服务我市商会会员企业。是强化机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帮扶力度,指导在规模大、人员多、有代表性的企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帮助企业选齐配强企业调解员队伍,指导企业依靠内部力量做好企业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纠纷;加强对企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组织企业调解员参加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提升企业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建设。其中,石峰区推动成立了株洲市联诚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炎陵县推动成立了炎陵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驻湖南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调解室。




(株洲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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