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原本已经不抱希望,现在拖欠三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感谢华阁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8月24日,农民工代表田某从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己的血汗钱,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8年,当事人田某等15名农民工被李某雇佣从事萝卜采摘,双方约定采摘价格为55元每吨,后李某以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为由,拖欠田某等15名农民工工资15000元未付,田某等人多次聚集在一起要求当地政府出面协商解决,为避免事态恶化,华阁镇组织综治办、司法所以及村委会三方人员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考虑到本案时间跨度较大,工作人员一方面开展谈话调查,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诉求,详细了解纠纷发生经过;另一方面稳定农民工情绪,让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给与他们法律上的信心,避免了聚众闹事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双方详细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违法后果,李某意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意支付工资。8月24日,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给付当事人田某等15人工资款项15000元整。
至此,田某等人历时3年的维权讨薪之路画上圆满句号。华阁镇司法所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辖区和谐稳定。
(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