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衡阳的刘某香因夫妻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但其丈夫居住在益阳南县,考虑到自身经济困难,回南县申请不方便且需要额外支付交通费用,于是电话咨询了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沟通,为刘某香提供了解决方案: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刘某香的申请,并通过湖南省智慧法援平台推送至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异地法律援助申请。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推送后,指派了专职律师为刘某香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制定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操作办法,我市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此外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申请便民服务,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衡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