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司法局大科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2月22日中午,某物业公司保安李某在公司门口因雨雪路滑不慎摔倒,致左腕舟骨骨折,花去数千元医疗费。经协商双方当即达成口头协议。事隔一个月,李某以其左手腕受伤未愈为由,要求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但物业公司拒不支付。双方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到大科司法所申请调解处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从事发经过、造成的后果、法律条文等方面进行了梳理,采取分头调解与共同商议相结合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伤残的赔偿标准。经多次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增加赔偿费用并达成书面协议。
事后,公司方表示目前处于创业之初,运作还不规范,以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李某也表示理解和体谅公司的困难,已放弃上诉的念头,并称赞道,此次调解效果良好,让他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娄星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