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由委员和专家库组成的天心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经费单独列入本级政府预算,配备办案用公务用车1辆,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总面积约260平方米的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复议听证室、调解室……自去年6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长沙市天心区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宗旨,持续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落细,努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截至5月31日,天心区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2件,同比增长407.7%。
“小法,我要去哪申请行政复议?”来到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只要找到大厅门口负责接待的智能机器人“小法”,它就会移动将当事人带到大厅行政复议窗口前面。
为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方便、准确,天心区大力推动智慧复议建设,将行政复议窗口、听证室、调解室等场所设置在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走进天心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文书送达规定、复议及应诉案卷档案管理办法等9个关于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机制相关文件便呈现在眼前。
如何促进行政复议的程序正义和结果公正?听证审理制度给出了答案。
自改革以来,天心区针对多起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听证的目的在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天心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周杨介绍说,天心区在全市率先搭建行政复议庭,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面对面沟通的实体平台,通过公开透明、客观中立的听证程序,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
钱某不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心分局作出的限期腾地决定,向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遂通过听证方式进行审理,最终化解行政争议。
在天心区,听证方式审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日趋常态化,促进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为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3月份,王某因矛盾与他人发生互殴,公安机关对两人均予以治安行政处罚,但王某对自己未得到赔偿而心理不平衡,向天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涉及行政争议和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办案人员邀请人民调解员一起,组织王某与第三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核心诉求得到解决后,王某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天心区始终坚持“复议为民促和谐”的宗旨,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首要目标,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
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受理前充分释法说理、类案指引、疏导情绪。立案后及时查明案情,找出争议焦点,掌握双方诉求,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谈话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力促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据统计,自改革以来,办案人员牵头通过沟通协商、谈话、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行政复议案件44件,成效显著。
天心区还在原有的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基础上,邀请法学专家、政府部门专业人士,面向社会聘用法律专家学者,共同组建成立天心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会商、会谈、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或相关问题进行审议研究,为复议案件办理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参考。
“顾问专家参与集体审议,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添砖加瓦,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更好的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周杨如是说。
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纠错,能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邱某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便能验证。
天心区某行政执法机关在巡查中发现,一废弃厂房存在大量建筑垃圾,通过“天网”监控系统,确定此处建筑垃圾系邱某倾倒,遂对邱某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邱某不服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研究本案证据材料,经集体讨论,初步认为申请人虽实施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但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上存在瑕疵。
办案人员以谈话方式向被申请人指出其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的问题。
最终,被申请人主动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考虑到申请人存在酌情从轻处罚情形,在其裁量权范围内对申请人予以从轻处罚。申请人接受了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在于倒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时,督促其及时自我纠错是关键。
天心区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原则,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纠”,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存在程序瑕疵、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每一起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长沙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