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衡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平安建设标准化的决策部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衡阳、平安衡阳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与担当。
法治督查标准化。对督察程序实行“标准化”,坚持“五到位”“五必谈”。即文件资料查阅到位、案卷评查到位、执法人员测试到位、市场主体满意度测评到位、窗口单位暗访到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必谈、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必谈、民营企业经营者必谈、律师代表必谈、群众代表必谈。对部门负责人和律师访谈全程录音,谈完后要求被访谈对象签字确认。对督查结果实行双向反馈机制,及时将督察发现的问题向被督察对象反馈,给予4个小时的复核时间,确保科学性与精准性。法治督查工作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在全省法治调研督察工作会议上被推介。
行政执法标准化。印发《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力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明确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案卷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法规范化。2021年10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步伐,推动实现信息归集的全项接入、全程留痕、全部公开和对行政执法的全面监督、智慧监督、高效监督,为全国行政执法的全面推行探索了衡阳经验。
行政复议标准化。2021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市按照“统一思想、统一调编、统一步调”要求同步推进,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深化改革上不断创新举措,明确工作标准,在省内率先出台《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则》,率先建设高标准复议听证室,有力促进办案公正,为“阳光复议”“智慧复议”提供了“衡阳样板”;探索试行复议审理人员、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复议改革配套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省被推介。
普法宣传标准化。明确分类分众普法“三化、四类、五有”标准,指导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普法的全面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重大项目予以明确,确保普法工作可量化、可落实、出实效;提请市人大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将“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十四五”法治衡阳建设规划》的子规划,并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后印发;制定并公开发布《衡阳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关于开展衡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大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矛盾化解标准化。全面启用智慧调解系统,组织编写《书面案件录入步骤指南》《口头案件录入步骤指南》,帮助基层调解员尽快熟悉并掌握使用湖南省智慧调解系统。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制定了《“喜迎二十大调解促稳定”专项活动方案》,建立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排查机制,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全力防范化解风险。以标准化思维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制定出台《依法防疫十条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编发《新冠肺炎疫情后期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指引》,为依法抗疫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和担当,相关工作经验被司法部推介。
司法所建设标准化。制定印发《衡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构建“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基层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的基层司法所“五化一提升”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水平,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计划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积极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均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普遍提供了包含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指引、公证服务指引、司法鉴定指引、仲裁指引等服务,工作站的工作职能、人员姓名、职责及联系方式、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服务指南均上墙公示。制定了《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仲裁案件评查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仲裁工作质量。推进“互联网+公证+援助”服务,推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建立“零障碍”服务平台,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将公证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申请材料网上受理、异地办理,为群众提高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化。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当接触交往的26种行为及全市律师出庭着装,进一步规范律师言行,推动树立更良好的律师形象。联动公检法部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保障刑辩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辩护及代理报告备案制度,制定了辩护及代理“八不准”规定。市律师行业党委获评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社矫安帮标准化。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落实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制定了《衡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衡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制度》并提交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与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不断强化对社矫安帮人员的保障和管理,夯实平安基础。
监所管理标准化。衡州监狱将“劳动改造现场管理规范化达标和公司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为主要内容的“两化同创”工作并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四型监狱”建设,衡州监狱连续19年实现“四无”目标。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基础上,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构建了全过程评估、分层级戒治、全方位干预为主要内容的戒治体系,不断推动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2021年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市州戒毒所跻身首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智慧戒毒所”行列。
(衡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