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啊?我请求撤销处罚!”10月9日,程师傅来到宁乡市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其事情经过。程师傅称,其从未购买和使用过两轮摩托车,交警部门相关文书上所留的联系电话并非其使用的号码,签名字迹也与其本人字迹有明显区别,其身份证也未曾遗失,故请求撤销对其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
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随即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送达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为查明案件事实,决定对该案进行听证审理。
10月24日上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双方进行听证。根据宁乡市行政复议听证相关制度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肖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就听证主持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及申请人程师傅陈述的事实及复议请求一一进行了答复。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核实,确系他人冒用程师傅身份及签名,于是主动撤销了上述处罚决定。肖艳表示,将对冒用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程师傅获知上述情况后,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通过召开听证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为当事人搭建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不仅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增强了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更有利于促进行政争议的高效实质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保证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今年以来,宁乡市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建设,特别是注重“调和”理念,积极转变办案理念,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转变,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同时,积极发挥复议监督功能,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错,促进行政争议及早解决,倒逼依法行政。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办理的95件各类行政复议案已结案件中,因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达77件,撤回率为81.05%。
(宁乡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