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乡田同井,出入同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近日,湖南省新田县龙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持续多年的矛盾一夕化解。
某村村民雷某平与雷某友为前后相邻的邻居,两房之间有个宽约60厘米的水沟,多年来,双方就该水沟管理和使用权争执不下,纷争不断。2023年年初,雷某平将新建的化粪池排污管安装在该水沟内,雷某友之父以雷某平侵占了其水沟为由将雷某平安装好的排污管拆除,这一冲突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瞬间激化。
为避免矛盾升级,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双方邻里关系,龙泉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街道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协助下,对双方争议的水沟进行现场勘查,仔细了解了双方相邻纠纷的历史成因,发现双方在纠纷中均存在过错。为了明辨是非,司法所工作人员解读了农村土地、房屋建设以及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帮助双方认识到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当事人的怨气慢慢平息。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适时提出事先研究好的调解方案,并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明法理,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相邻关系纠纷看似简单,如果处理不当而易激化矛盾,对辖区稳定存在安全隐患,对百姓安居乐业产生巨大影响。龙泉司法所始终秉持着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及时化解涉及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