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4月27日,炎陵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让企业感受到柔性执法和温情执法,不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办理某企业不服某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发现,申请人承认存在违法事实,但对罚款额度存在异议。通过与涉案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4月27日,炎陵县司法局组织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全程监督,行政复议调解会上,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经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双方就争议点和罚款额度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炎陵县司法局将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机制,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形成事前引导调解、事中积极协调、事后听取反馈的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炎陵县司法局也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与县检察院建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协调配合,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温暖。
(炎陵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