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g src=""/>

韶山:源头治理促稳定 “警司联动”显实效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0:31 【字体:
  

警官,这事你可要我做主!近日,韶山市清溪镇韶南村村民张某义愤填膺地对现场调解的民警毛警官说道安抚好张某后,毛警官会同清溪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走访了解,这是一起邻里矛盾纠纷,张某与陈某某因双方屋前相邻位置的围墙脚下水沟的权属问题引发冲突,致使张某等4人不同程度受伤。张某一方向韶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陈某某则先后向湘潭法院、湘潭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为避免事态扩大化,清溪镇司法所请求辖区派出所紧急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受理纠纷后,清溪司法所所长详尽阐述了双方矛盾的焦点所在,并说明在此之前调解此矛盾的不成功经验,建议与清溪镇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做好两家思想工作。派出所方面积极采取司法所意见,“两所”联合当起了“和事佬”,把双方当事人请到清溪司法所内进行积极劝说,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尝试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在警司工作人员共同调解下,终于换来了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因双方相比张某家损失较大,陈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6000元,陈某某与张某家争议地暂不协商,该争议地保持原貌,双方均不得再擅自改变用途性质,双方自愿承诺今后不再为此事产生过激行为,纠纷到此全部化解。

这次矛盾纠纷成功的调解是韶山市践行“警司联动”机制的一个缩影。此次“警司联调”,两家联手发挥优势搞“合唱”,变各自为政为统一行动,变“指头”为“拳头”,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将问题解决在第一线,极大地助力了“枫桥经验”在基层“一路生花”。韶山市将持续推动“警司联动”机制,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力促矛盾不升级、不出乡、不上交。


(韶山市司法局供稿)

韶山:源头治理促稳定 “警司联动”显实效

2939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