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防校园欺凌”“利剑护蕾”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湘潭各地如火如荼开展,播撒法治种子、传递法治阳光,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拒绝校园欺凌,护航青少年成长
为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杜绝校园欺凌现象。近日,火炬小学法治副校长、湘潭市岳塘区司法局宝塔司法所所长卿梦芳在火炬学校教育集团主题班会活动上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共建美好校园”法治宣讲活动,构筑校园安全堡垒,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活动中,卿梦芳结合近期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时事热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三个方面由浅入深进行了详细解读,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利剑护蕾,守“未”成长
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工作,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逸夫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张子顺律师以及合伙人、监事陈丽律师赴熙春路逸夫小学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法治宣传由陈丽律师向高年级全体女同学授课,以“预防性侵害保护我自己”为主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性侵害、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受到性侵害怎么办四个方面进行讲解,授课中穿插互动环节,以现场问答、情境创设、推荐家庭共读书籍等多种方式,层层递进、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述了有关防范性侵害的知识,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保护好自己的身体隐私安全,以及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共同抵制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年龄为轴,普法共成长
5月29日,湘乡市山枣镇综治办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虞唐法庭、山枣司法所、派出所,在辖区内龙泉幼儿园、山枣中心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宣讲者以年龄为轴,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别设计了不同的普法内容。对于幼儿园儿童和小学生,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详细为孩子们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等,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中学生,则侧重于讲述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承担的责任,如保护自身权益、遵守交通规则等。
此次活动既有法律条文的解读,也有生动的案例分享,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
法治进校园,学法促成长
近日,韶山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贯彻落实“主防”理念,走进韶山学校举办了一场以“法治进校园学法促成长”为主题的校园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伊始,法治副校长、清溪派出所所长谢晓春从什么是法律规范、有哪些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易发多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进行宣讲,并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列举有关警示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同学们积极向上,做阳光少年。清溪派出所宣传民警戴婷还重点就校园防欺凌、防性侵、防电信诈骗、防网络谣言进行了讲解,教育同学们养成良好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同学们遇到不法侵害时敢于说“不”,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求助。
讲座最后,韶山学校政教处负责人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他表示,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他也呼吁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法润少年心,照亮成长路
“大家知道作为一名律师,我接触得最多的未成年案件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吗?接下来我为同学们分享几个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子。”近日,湘潭县司法局谭家山司法所在茶园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邀请了专职律师为学生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知识,重点介绍了如何防范校园欺凌、保护自身安全等内容,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互动环节,宣讲员与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鼓励学生要敢于面对困难,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同时采用有奖竞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加深入理解遵纪守法的必要性、学法懂法的关键性、知法用法的重要性。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